本报讯 (实习记者于 梦北京报道)12月20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市中院)三轮调解,“宝宝金水”产品技术持有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握手言和。
南京天然保健品厂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曾与一技术秘密权利人签订协议,由其对该权利人的止痒、防蚊药物配方相关技术予以使用。在该配方的基础上,该厂研发出适合幼儿的护肤产品——宝宝金水。经营者为扩大发展,于2002年成立了立志美丽(南京)有限公司。今年,“宝宝金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今年10月,该技术权利人突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南京天然保健品厂违反合同约定,与立志美丽(南京)有限公司一同生产、销售宝宝金水,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索赔200余万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驰名商标与其产品质量、市场覆盖、售后服务、名誉保护等有很大关系,一旦遭遇侵害,其自身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民三庭庭长王旺林表示。
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谈判,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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