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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文商标战重燃战火
出处:
发布时间:2008-01-12
点击:2835次
本报讯 (记者车文秋北京报道)因为一件在第41类教育、培训上的“朗文LOMOND”商标,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在重庆朗文外语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重庆朗文)和英国培生教育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培生)上。
早在2001年12月,重庆朗文的“朗文LOMOND”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时,英国培生便提出异议,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最终以“商品和服务不类似,不构成模仿、复制”为由,驳回了异议申请。今年3月,英国培生卷土重来,对这一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对此,重庆朗文已经向商评委提交了商标争议答辩书。
据报道,英国培生认为,该公司拥有的“LONGMAN”商标最早源于1724年,取自创始人的人名。而“朗文”是“LONGMAN”的中文翻译。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印有“朗文”的《新概念英语》便通过内部交流进入中国市场。1995年,该公司在教学设备、书籍两个类别上的“LONGMAN”、“朗文”商标在中国注册。因此他们认为重庆朗文使用“朗文”商标系模仿、复制,属于商标侵权。
“一个是教育培训学校,一个是出版物,两者商品或服务项目并不类似,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因而并不构成法律上冲突。”重庆朗文商标代理律师马燕飞向本报记者表示。
对于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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