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于2008年4月19日在湖北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开幕。本次的主题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新浪财经独家网络直播本次会议。以下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国际合作社社长、商标局的原局长安青虎的主题演讲。
安青虎:中外法律界、知识产权界的朋友们,上午好。由于时间的关系,我想无论是中国的商标战略,还是《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也好,我都没有能力在10分钟之内介绍清楚,所以我今天选了一个小题。题目是: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第一,英国《金融时报》的一则报道,2008年12月14日,发表一条报道,一条商标侵权的事件,在针对中国国内的一家知识产权侵犯公司,这表明中国的司法系统正在为外国提供更大的保护,一些商标保护因此得到保护,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外国的公司无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得到更多的保护。即便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要认定法定商标,也并非易事,中国入世前,果真会保护知识产权商标吗?
第二,2004查到我国认定的驰名商标,本人2000年9月到商标局工作,2004年3月本人在中国发表中国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例,其中,有很多的外国事件,有美国的万宝路(音),还有一起是中国的同仁,当时查到的事件。
第三个问题,亚欧驰名商标保护引发的思考,本人参加了亚欧驰名商标保护研讨会,在会议中,我突然想到,在国际说,巴黎公约所规定保护的都是公众注册的驰名商标,而不是中国的驰名商标,本人还抢到1993年7月修改的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在公众驰名商标译作驰名商标,在03年9月,中国对驰名商标进行了规定,国务院法将公众熟悉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现在应该是国务院1993年修改的商标法细则。
第四查阅文档,发现了公众熟知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对应的问题,本人1993年7月,到1999年8月,发现了驰名商标法保护的规定,这一部分的文档,到底有多少公共注册商标保护。第二。在1985年3月,我国加入《巴黎公约》以后,直至2001年进行了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查阅,共发现了1113件的涉及驰名商标的案件,这些文件共确认驰名商标涉及12个国家,其中,中国人所有12件,外国人所有119件。这就不显示了。
那么发现这些材料和文件的意义。
此前一般认为,商标据1987年7月17日,在议案中,认定的一些情况,是中国第一届中国保护外国商标的案件。
根据目前的统计口径,在中国加入《巴黎公约》到截止时,驰名商标认定的数量为1234件次,由于目前这些才稳健的发展,此数量将增至1300件以上。
在1985年3月加入《巴黎公约》,到1999年1月,贸易知识产权产权生效之前,在国内没有明显的法律规定,要求对知识产权进行跨内保护的情况下,从避免和混淆淡化的角度,开始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并下发了驰名商标保护的力度。
更重要的是,这些文件的发现,中国保护外国驰名商标论点与事实严重不符。前些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中国不保护外国驰名商标,一些笔者发表的驰名商标在中国保护一文,其中,查到了一些案例,并介绍了在1999年和2000年,被重点保护的外国驰名商标的名录,有148件,涉及十几个国家,证明在2001年之前,中国并非不保护外国驰名商标。目前发现的116件裁文和文件,都是2001年中国入世前的裁文和文件,所涉及认定的130多个驰名商标中,有100多个是公众注册驰名商标,约占19.8%,这些将证明,中国认定和保护了大量的外国的驰名商标。另外,由于这些裁文和文件的发现,经中国行政认定的,外国人持有驰名商标案件,至少增加了一倍,这些驰名商标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由14个增加到16个。
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力度,这是关于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的方面,这些文件是中国保护驰名商标的重要记录,对当时的中外企业而言,这些是同时,这些裁文对中国裁文机关而言,是认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史料,对当时的中外企业来说,是中国法律的宝贵经验,这些是中外当事人不应将其遗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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