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关于商标
|
商标新闻
|
服务项目
|
相关知识
|
法律法规
|
表格下载
|
商标设计
|
单位资质
|
联系我们
|
客户案例
·
行业概述
·
商标动态
·
商标名言
·
商标设计
·
商标人物
·
商标培育
·
自主创新
·
维权行动
·
视频播放
·
报纸转载
·
商标设计
·
商标查询
·
商标申请
·
商标变更
·
商标异议
·
商标答辩
·
商标转让
·
商标撤销
·
商标动态
·
商标通知
·
商标异议
·
表格下载
·
注销申请
·
撤回申请
·
评审事宜
·
商标知识
·
专利知识
·
版权知识
·
商业秘密知识
·
反不正当竞争知识
·
海关保护知识
·
商标
·
专利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其他
·
商标
·
专利
·
版权
·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
相关书式
商标设计
商标查询
商标申请
商标变更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转让
商标撤销
商标动态
商标通知
商标异议
表格下载
注销申请
撤回申请
评审事宜
关于商标 >>
商标异议
“同安封肉”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
出处:厦门网
发布时间:2008-01-14 10:38:42
点击:10743次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宋文聪)两年前,以同安区个协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两件“同安封肉”商标日前均被驳回,理由是“同安”是县级行政区名和“同安封肉”是菜名,没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据了解,作为申请人的厦门市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在2005年9月5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类、第30类,注册标为“同安封肉”两大类共两件商标的申请。当时注册的目的,只是阻隔猖獗一时的恶意抢注风,也为了避免“同安封肉”在其他分类再遭受抢注,为当时的“同安封肉”提起争议腾出时间和空间。
国家商标局驳回“同安封肉”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是:“同安”是福建的一区名,属于县级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另外,“同安封肉”是菜名,用在第29类、第30类商品上缺乏显著性。根据《商标法》,如果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自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虽然“同安封肉”此次注册不成功被驳回是意料中的事,但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同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获得成功的案例,并不少见。进入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搜索,可以发现,以“同安”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大有人在。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以“同安”作为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的共有15大类19件商标;而“同安封肉”遭恶意抢注的2004年10月31日之前,也已有10件“同安”商标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同安封肉”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后,又有9件以“同安”作为商标注册成功。
版权所有: 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南京商标注册,专业律诚,十年信赖!
主办: 江苏省南京律诚商标事务所 传真:025-83696368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3号 手机:13813987308 18913922381
电话:025-83214150 83696968 83608823 E-mail:44892557@qq.com
预警服务
|
在线咨询
苏ICP备09008529号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