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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 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
  广义地说,构成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任何机密的商业信息都可以被认为是商业秘密。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信息都将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和侵犯了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秘密性)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即价值性)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即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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